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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家:新冠病毒與SARS冠狀病毒同組不同種

    其最終的分類地位,需要綜合考慮病毒的生物學特征、致病性、宿主范圍等分類依據,由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做出決定。

     2月9日晚間,中國工程院院士、華中農業大學副校長陳煥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型冠狀病毒屬于SARS冠狀病毒。這一說法引發輿論極大關注。隨后,張煥春隨后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表述是口誤,準確表述應為“新型冠狀病毒屬于SARS相關冠狀病毒”。對此,專家表示,新型冠狀病毒和SARS冠狀病毒屬于同“組”但不同“種”,是兩種病毒,而其最終的分類地位,需要綜合考慮病毒的生物學特征、致病性、宿主范圍等分類依據,由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做出決定。

    2月9日晚,張煥春在新聞發布會上稱,新型冠狀病毒使用與SARS冠狀病毒相同的細胞進入受體,與蝙蝠中發現的SARS相關病毒擁有87.1%的相似形,與SARS病毒有79.5%的相似度,與一個云南的蝙蝠樣本中發現的冠狀病毒的相似度高達96%。分析發現,新型冠狀病毒屬于SARS冠狀病毒。

    但很快,這一結論遭到了其本人的否認。張煥春在隨后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表述是口誤,準確表述應為“新型冠狀病毒屬于SARS相關冠狀病毒”。

    對此,研究分子病毒學的南方醫科大學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主任趙衛教授進一步分析稱,生物學對于種類的劃分有門、綱、目、科、屬、種,在“屬”和“種”之間可以增加“組”作為分類單位,“新冠病毒和SARS冠狀病毒就是同一個‘組’的。”

    但是,目前從各方面的分類特征看,這兩種病毒都不能歸類為同一“種”。不管是從基因的同源性,還是從傳播能力、致病性來說,新冠病毒和SARS冠狀病毒都有很大的區別。從目前的統計數據上來說,新冠病毒的基本傳染數沒有SARS冠狀病毒高或者基本相當,致病性沒有SARS冠狀病毒強。

    趙衛告訴新京報記者,病毒的分類主要根據其基因組的同源性,而新冠病毒和SARS冠狀病毒基因的同源性只有80%左右,這意味著還有20%是不一樣的,“這其實是一個比較大的差異了。”

    對于新冠病毒最終分類地位的確定,趙衛表示,對于已知的病毒,現在基本通過基因組的同源性就可以確定其分類地位,但新現病毒還是需要綜合考慮病毒的生物學特征、致病性、宿主范圍等傳統病毒分類依據,這些將由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最終做出決定。【責任編輯/孟亮】

    來源:新京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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