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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跳槽小米案"被判支付聯想違約金525萬元,常程不服提出上訴

    【IT時代網綜合報道】就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賠償的判決,前聯想原副總裁常程昨日已經委托律師事務所就此項裁決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天,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已作出裁決,常程將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并將因違反競業限制支付違約金525.2821萬元,并返還聯想此前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該裁決結果主要內容包括:

    1,常程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2,常程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五百二十五萬二千八百二十一元零九分;3,常程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競業限制補償金七萬二千九百五十五元八角五分(稅前);4,駁回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請求。

    事件經過:

    常程宣布離職2天后加入小米 不認可限制性協議是本人簽字

    今年年初,聯想集團宣布手機掌門人常程因家庭原因離職。僅僅兩天后,常程便宣布加入小米集團,任職副總裁并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有法律人士指出,該人士變動可能涉嫌違反競業協議,即解除勞動合同后在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

    當時,聯想集團回應稱,公司與所有高管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如確有違約,公司將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共同營造尊重契約精神的人才流動空間。

    今年9月17日,聯想集團表示,關于常程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糾紛一事,該案已經在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了多次庭審。由于常程不認可其本人簽字的真實性,經仲裁委員會指派,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已對常程2017年7月24日簽署的《聯想限制性協議》進行鑒定,鑒定結論顯示確系常程本人簽字。我們對最后判決結果充滿樂觀,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評判。【責任編輯/周末】

    來源:IT時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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