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昔日“私募一哥”徐翔離婚案,再度延期宣判。
5月8日晚間,徐翔妻子應瑩發布微博稱:“我的離婚案立案已整整一年,期間經過一次無故延期,本應于今年5月13日審結,但是今天,我的律師接到黃浦法院短信通知,此案繼續延長審理期限。”

徐翔妻子應瑩的微博截圖。
應瑩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法院沒有告訴我什么原因,只有一條短信。”
微博上披露的短信截圖顯示,應瑩訴徐翔離婚糾紛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經上級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特此告知。短信抬頭為“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資料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為“審限”,即: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去年3月20日,應瑩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提出四點訴訟請求,包括判令應瑩和徐翔離婚、判令雙方所生之子由應瑩撫養、請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本案訴訟費由徐翔承擔。
起訴狀顯示,應瑩與徐翔相識于1998年,當時應瑩19歲,徐翔21歲,兩人于2000年左右確立戀愛關系,2004年1月18日登記結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較好,但徐翔于2017年1月22日被判決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徐翔長期被關押,應瑩只能獨立撫養孩子,致夫妻關系失和,現要求離婚,孩子的撫養權、財產依法處理。
據了解,該起離婚案于去年5月13日立案,并于當年8月29日于徐翔被關押的青島監獄內開庭,庭審歷時約2個小時,據應瑩透露,徐翔于庭審上對離婚表示“同意”。該案原定于去年11月7日宣判,而去年11月13日則是6個月法定審限的最后一天。當時,應瑩被告知宣判延期。
應瑩在微博上表示,此案是一起單純的離婚案,不涉及財產分割。“在我和徐翔都同意的情況下,法院遲遲不做判決,兩次無故延期,究竟因何原因?難道一定要等到徐翔刑期結束?”此前,據應瑩透露,徐翔將于2021年7月9日刑滿。【責任編輯/周末】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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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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