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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泉控股舉報北大方正CEO李友內幕交易,私吞資產數百億

【IT時代網、IT時代周刊編者按】在方正高管被舉報炒賣北大醫藥獲利3.55億之后,北京政泉控股今天在官網發出第二封舉報,舉報政泉控股舉報北大方正CEO李友非法私吞北大方正資產數百億,詳述了北大方正CEO李友內幕交易北大醫藥獲利3.5億經過。信中稱出于對北大方正的信任,公司在未進行法律、財稅等相關盡職調查的情況下便與李友指派的北大方正高級副總裁、北大醫藥董事長李國軍聯絡簽署了代持協議,他們以政泉控股名義買賣股票,獲利約3.6億元。

在本月3日舉報方正高管炒賣北大醫藥獲利3.55億,引起市場軒然大波后,北京政泉控股今天在官網發出第二封舉報,詳述北大方正CEO李友內幕交易北大醫藥獲利3.5億經過。并稱北大高層領導透露,李友等人曾多次涉嫌犯罪,借違法手段逃脫了法律制裁;李友將數百億北大方正資產非法私吞;北大方正已不是屬于北大的國資,而成李友等的私企。并發問:為何放任李友利用北大名義榨取國家利益?

政泉控股詳述內幕交易過程 堅稱“無知”致受騙

政泉控股在舉報信詳細講述了北大醫藥內幕交易的過程,舉報信中稱,2013年李友請求其代北大資源持有北大醫藥部分股票,并承諾代持獲得內部審批程序合法合規。出于對北大方正的信任,公司在未進行法律、財稅等相關盡職調查的情況下便與李友指派的北大方正高級副總裁、北大醫藥董事長李國軍聯絡簽署了代持協議。而后,李友又指定北大方正副總裁郭光旭以及時任北大方正財務有限公司投資部總經理田野等人,在去年6月及9月以政泉控股的名義買入公司股票4000萬股,所花費的3.68億元中,2.576億元來自北大資源,1.104億元來自深圳市康隆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而政泉控股稱康隆科技的股東及高管均與李友有利害關系。

此后,郭光旭等人又在今年7-9月以政泉控股的名義賣出3677萬股公司股票,獲利金額約3.6億元,尚剩余323萬股未賣出,所得款項均被匯入北大資源指定賬戶。政泉控股稱李友曾提及這些款項最終落入康隆科技等他的私人公司賬戶中。

政泉控股在第二封舉報信中,仍然一直堅稱自己很無辜,是被欺騙了。政泉控股描述與北大方正的合作過程,稱自己作為一家新進入金融證券領域的房地產企業,抱著“大樹底下好乘涼”的簡單心態,受到北大方正“國有”、“高新技術”、“一流高校”等多個極具價值的概念元素的影響,由于“無知,不專業”而被李友等人欺騙,上了一條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賊船”。

針對此前有律師“僅僅是出于信任就沒有對交易對手的法律資質進行核查?”的質疑,政泉控股反復強調自己“無知與不專業”,承認自己在與李友等人及北大方正的合作工作中存在著偏差、失誤和錯誤。并向公眾道歉。同時表示愿意“承擔所有后果”。

舉報信稱李友私吞數百億國資 北大方正成私企

政泉控股在第二封舉報信中還稱,據北京大學的高層領導透露:李友、魏新、余麗、李國軍、郭旭光等人曾多次涉嫌犯罪,被多地司法相關及監管機關調查,李友等人通過各種違法手段,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同時,李友等人也設計過很多騙局,將無辜的人送進監獄,侵占了他人的資產;在北大方正及各關聯企業中,北京大學實際上只占有約14%的股權,其余股權均被李友等人通過各種方式轉移為個人所有;李友等人入主北大方正的十幾年以來,已經通過各種非法手段將數百億元資產收入自己囊中,其中一百多億元至今無法進行財務的合法化處理;李友等人多年來通過制造虛假票據和虛構金融交易背景等手段騙取金融貸款,金額十分巨大;北大方正及其關聯企業實際上已經被李友等人控制,成為了他們的私人企業集團。而這次政泉控股與北大方正所有的合作都是李友等人預謀已久、精心設計的騙局,目的是通過各種手段奪取我司的財產以填補他們侵占之后遺留的虧空。

政泉控股稱,經過初步調查,事實真相已查明:北大方正與其合作的實質上只是李友等頂著國有企業光環的私人利益集團;李友等人妄圖通過先向其輸送資金再制造難點使其無法還款,迫使其只能以高額資產低價抵債的方式,侵吞其資產。

政泉控股還稱,其曾多次向北京大學、教育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進行反映,但并未得到任何回應。

政泉控股五問北大方正 稱沒有真相決不罷休

政泉控股在舉報信中發問:1、北大方正還是北京大學的校辦產業嗎?北大方正究竟是誰掌控?是李友等人嗎?

2、李友等人究竟在北大方正實際控制了多少股權?北大方正所屬六家上市公司及其他企業中空間還有多少李友等人操控的股權代持行為?他們通過這種方式已經和正在向自己和其他不法分子輸送了多少非法利益?

3、李友等人究竟掩蓋了多少違法犯罪事實?他們的犯罪難道從來沒有人或機關懷疑或知曉嗎?是否應該有人對此承擔責任?

4、公眾還能允許李友等人繼續掩蓋那些犯罪事實并繼續犯罪嗎?李友等人還能操控北大方正多久?

5、李友等人已經憑借他們的“高智商”侵吞了巨額國有資產,難道還能夠放任他們繼續挑戰國家法律的威嚴?難道還能夠放任他們繼續利用北京大學的名義榨取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

政泉控股稱,對于其舉報的內幕交易及利益輸送、侵吞國資等行為,已經掌握了一些事實。目前還在進行自主調查,所有已經掌握和即將掌握的事實,都會在適當的時間逐一公布。政泉控股稱,一定要對北大方正追究到底,“沒有事實真正決不罷休。”

方正回應:政泉控股涉嫌“誹謗罪” 將訴諸法律

對于政泉控股的舉報和質問,北大方正集團今日發布聲明回應稱:1、方正集團及其高管、方正集團所屬企業及其高管無內幕交易行為;2、方正集團及其高管、方正集團所屬企業及其高管無個人利益輸送行為;3、方正集團及其所屬企業無國有資產流失現象;

方正集團稱,政泉控股的行為已經涉嫌“誣告陷害罪”和“誹謗罪”,將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背景介紹:

方正證券兩大股東之爭起源于本月3日,方正證券第二大股東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發文披露,方正證券第一大股東北大方正CEO李友協同北大方正副總裁郭旭光炒賣北大醫藥,涉嫌內幕交易獲利3.55億元。舉報信爆出后,當日上午走勢還一路平穩的北大醫藥股價飛流直下,瞬間暴跌7.57%后被緊急停牌。

對此,北大醫藥(000788.SZ)分別于3日和6日發布澄清公告,否認存在股票代持和內幕交易等違規行為,同時宣布在11月13日前申請復牌。

公告強調:“經公司向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實,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涉及媒體報道的政泉控股質疑公司股東的關聯方涉嫌股票代持、內幕交易等違規行為。”

以下是舉報信全文:

關于代持北大醫藥股票及與北大方正其他合作事宜的公開說明及我們的要求

自我司披露代持北大醫藥股票事宜之后,社會公眾及廣大媒體給予了廣泛關注。社會公眾和媒體的參與必將有效推動事件的調查。對此,我們表示由衷的感謝!

我們注意到,北大方正于2014年11月3日發布了聲明,稱“相關信息指責所謂內訌、內幕交易等說法與事實不符,于法無據”;一些媒體援引“北大方正內部人士”的話,稱“政泉在舉報聲明中對時間點進行了移花接木,存在重大硬傷、政泉賣出股票時,影響上市公司股份的信息已經全部公開,更談不上內幕交易”,以諸如此類的言辭否認我們披露事件的真實性,并威脅公共媒體“針對不實傳言,以及基于交易雙方的公司行為而導致的對公司相關高管的誣告、陷害和誹謗等涉嫌犯罪的行為,我們將收集相關證據,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利”。另外,2014年11月6日,北大醫藥發布了公開說明,否認其公司有關人員參與了此次代持及內幕交易行為。

眾所周知,我們是金融領域的初學者。我們與北大方正正在就民族證券和方正證券的并購重組開展合作,我們已經是方正證券的第二大股東。股票代持不是雙方之間的全部業務往來。我們就像一個一心向往徜徉大海的少年,帶上全部財產,正登上豪華游輪揚帆遠航,我們滿懷興奮和對美好未來的期盼。可是登船后我們發現,這艘大船不僅只剩下金玉光鮮的外表,內里其實早已破敗不堪。而且它實際上早已經是一般賊船。為了我們的安全,更為了公眾利益,我們必須要揭示全部真相。

針對以上情況,我們認為有必要就此次代持事件及我司與北大方正及其關聯公司進行的相關合作事宜,向社會公眾進行詳細的說明,提出我們的要求,以正視聽,以利調查,并請社會公眾進行監督和評判。

一、代持事件的詳細經過

1、代持協議的簽署及股份的受讓

李友因代表北大方正主導與我司洽商方正證券與民族證券債券事宜,在2013年與我司有較多往來。2013年5、6月間,李友找到我司,請求我司代北大資源持有北大醫藥部分股票,稱請我司代持是經北京大學校領導同意并經北大方正集團研究決定的,并且北大醫藥的第一大股東和一些小股東都是受他控制并代他持股的,我們的代持合法合規,不會給我們造成任何損害,還許諾給我們5%的股票純利回報。基于對北京大學、北大方正的信任,并考慮雙方的合作關系,我們在未進行嚴格的法律、財稅等相關盡職調查的情況下,同意了李友的請求,但明確表示不收取任何代持利益,僅要求北大資源及早完稅。

在我司同意代持后,李友即指派李國軍與我司電話聯絡,由我司工作人員到李國軍位于方正大廈內的辦公地點,從其秘書手中拿到了未加蓋任何公章的《股權代持協議書》,我司完成稚童后將代持協議交還給李國軍的秘書,李國軍秘書再將加蓋完畢北大資源公章的代持協議交給我司工作人員。以上文件傳遞均按李友和李國軍的指令以人工傳遞的方式進行,全部工作在一天內完成,我司工作人員當天往返我司與北大方正之間共計三次。經近期檢查我司用印記錄,可確定代持協議的簽訂時間為2013年6月7日。

2013年6月5日、9日,我司收到了深圳市康隆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轉賬來的共計人民幣110400000元。李友電話告知我司該款是股權收購款的一部分。其后,李友安排楊驍與我司工作人員聯系落實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事宜,楊驍指派的具體經辦人為劉智立。經我司核實,劉智立為北大方正戰略部總監。與之前簽署代持協議的過程相類似,劉智立將未加蓋任何公章的《北大國際醫院集團西南合成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書》交給我司,我司于2013年6月13日在該股份轉讓轉文中簽章完畢,交還給劉智立。

2013年9月2日,北大資源向我司支付了剩余股權收購款共計人民幣257600000元。我司根據李友指派的郭旭光的指令,于2013年6月5日、13日,9月2日分三次向北大醫療轉付了全部股權收購款項。2013年9月10日,我司收到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在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的整個過程中,我司沒有任何人員與北大醫療任何人員進行過見面、電話聯絡或進行洽商,僅按照要求配合簽章,全部工作均由李國軍、郭旭光等人完成。

2、股票的質押

在北大資源取得北大醫藥4000萬股股票后,李友指示我司以該4000萬股股票作為質押,通過股票質押回購的方式,以我司名義向中信證券融資2億元,具體事宜由我司財務部工作人員與郭旭光和田 野進行對接,但郭旭光、田野與中信證券對交易事宜的洽商,我司從未參與。期間,北大資源出具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制空權函》,承諾此次融資產生的全部稅費由其承擔以及按照約定如期償付融資本息。并且“本次融資事宜系受托人(指我司)接受委托人(指北大資源)指令而從事的行為,委托人承擔本融資事宜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2013年9月25日,郭旭光、田野要求我司與中信證券簽署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我司于2013年9月25日收到融資款項,于次日將款項支付至北大資源。

3、股票的解押及出售

代持協議簽署后,我司于2014年7月4日收到李友控制的成都市華鼎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轉來的人民幣105000000元,我司按照李友的指令將該款項全部用于償還中信證券的融資欠款,同時中信證券將質押股票中的2000萬股解押。由于此前我司已經將股票賬戶交易密碼交給田野,田野自2014年7月7日起開始賣出股票,截至2014年9月11日,共售出36774654股,成交金額678868495.76元。所得款項中的9500萬元已于2014年8月歸還中信證券融資的剩余本金。現,我司股票賬戶中尚余北大醫藥股票3225346股。

4、關于稅款及回報

經我司測算,此次股票交易共應繳納所得稅約8200萬元。按照代持協議的約定,股票交易的全部稅費應由北大資源交納。我司清查發現了代持事件中的稅務風險后,曾經多次向李友、郭旭光、田野及北大資源、北大方正、北京大學進行電話及書面反映,要求盡快完稅,但均未獲任何反饋。同時,有關稅務機關已經向我司提出了完稅的要求。

在代持協議簽訂前,李友曾經提出要給我司利潤回報,我司已經明確表示不收取任何代持利益,雙方更未對此進行過任何磋商;在代持協議簽訂時,盡管注意到了協議中存在5%的利益回報約定,但我司對此并不在意也無意享有該利益,故未及時提出異議;在股票賣出過程中,按照約定,我司本可以將5%的回報直接從賣出所得價款中扣留,但基于同樣的原因,我司分文未扣。近一段時間,我司注意到有言論認為我司是北大醫藥引入的戰略合作者,并從股票交易中獲得,這與實際情況不符。

5、我司的調查及公開披露的原因

按照我司的管理制度,自2014年夏起,我司的審計、財務、法務及各業務部門對上一年度的全部合同進行系統梳理。在梳理過程中,我司的相關部門發現了代持協議等相關文件,并就這些文件的合法、合規及合乎我司的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排查。

在排查中,我司的相關部門發現,在北大醫藥的轉讓股份公告中披露了股票的受讓方與該公司不屬關聯公司及一致行動人,這與北大資源作為實際受讓方與北大醫藥存在明顯關聯關系的事實不符,并就此向公司董事會進行了匯報。經過進一步排查,我司最終確定了以下事實:此次股份轉讓未真實披露關聯交易的實際情況,北大資源向我司隱瞞了其與北大醫藥存在關聯性的重要事實;在我司完成股份受讓手續后,北大醫藥開始啟動和披露各種利好消息,北大醫藥股票大漲,北大資源收購股份的價款并非全部自有,其中約30%來自于深圳康隆,這家公司的股東及管理人員均為李友、余麗、方中華等人的近親屬;我司所持股票質押還款的一個資金來源是成都華鼎,該公司對北大醫藥和北大資源間接持股;從網絡及其他媒體披露的消息 ,可以確定深圳康隆和成都華鼎都是李友實際控制的公司。

這些事實使我司意識到我們可能面臨的巨大風險:

(1)代持股票所面臨的超過8000萬元的稅務風險;

(2)代持股票中存在的虛假披露和內幕交易風險;

(3)代持股票可能存在的非法利益輸送風險;

(4)代持股票可能存在的侵吞國有資產風險。

這些風險,不僅將誤導社會公眾認為我司從交易中獲取了巨額非法利益,還可能使我司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面臨滅頂之災。這是我司不敢也無力面對的。因此我司開始向相關各方反映包括代持、我司融資資金來源、國有資產流失、內幕交易及非法利益輸送等問題。這些反映均石沉大海,使我司更加不安。

這是我司公開披露股票代持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我司與北大方正及關聯公司的其他合作。

我司原是一家專門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早在幾年前已經確定了向金融證券領域發展的戰略方向。民族證券是我司向金融證券領域發展的第一次嘗試。為了民族證券的長遠發展,與業界的大型成熟企業合作是我司的必由之路,而考慮現實情況,與大型成熟國有控股公司合作是我司的首選 ,我司因此開始了與多家金融公司的合作與此同時,李友、魏新和北京大學的領導找到我司,提出與我司合作的想法。當時,我們已經與其他幾家大型綜合類金融機構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實質性洽商。因此對于李友及北大相關領導的提議始終保持了審慎的態度。在此期間,李友等人多次聯系我司,描述了種種美好的愿景,表達了誠摯的全面合作愿望,并介紹北大方正及關聯公司代表了中國高新產業公司的形象,北京大學的校辦企業占據了全國校辦企業利潤及資產規模的半壁江山、與北大方正的全面合作將極大促進我司及民族證券的快速發展等等。這些規劃包含了“國有”、“高新技術”、“一流高校”等多個極具價值的概念元素,“大樹底下好乘涼”的簡單心態,促使我司同意進行合作。

接下來,李友、魏新、李國軍、余麗及郭旭光等人向我司提出,在我司與北大方正合作的全部過程中,北大方正方面將會主導形成一套完整和完美的合作方案,我司唯一需要做的就是配合他們完成全部手續。因此在2013年度,我司配合李友等人,將公允評估總值約260億元的資產進行抵押、質押,完成了向北大及其關聯公司的全部融資計劃,總額為80億元,并且從2013年開始,我司按照這些融資合同的約定,如期履行還本付息義務。

按照北大方正及李友等人當初給我司的承諾,在民族證券與方正證券完成合并之后,方正證券至少將作以下工作安排:方正證券將在合并完成后的第一時間改選董事會、方正證券及北大方正將保證我司在方正證券及民族證券的合法股東權益、李友限于健康原因將在短期內退出北大方正及方正證券的決策管理層、確保北京大學作為國有單位對北大方正及方正證券的控制權。

然而,在我司于2014年9月9日取得了方正證券的股東權屬證書后,李友代表北大方正在與我司管理層的交談中提出了如下要求:立即開展方正證券百億元非定向增發的工作;立即開展民族證券的減資工作,將民族證券的注冊資本金降低到10億元以下;立即開展將民族證券的除投行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移交方正證券的工作。盡管對這些要求并不情愿,我司還是從做大做強方正證券、保證國有資產增值的角度出發,開始著手安排相關工作。

此時,在北京大學的高層領導向我司透露:李友、魏新、余麗、李國軍、郭旭光等人曾多次涉嫌犯罪,被多地司法相關及監管機關調查,李友等人通過各種違法手段,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同時,李友等人也設計過很多騙局,將無辜的人送進監獄,侵占了他人的資產;在北大方正及各關聯企業中,北京大學實際上只占有約14%的股權,其余股權均被李友等人通過各種方式轉移為個人所有;李友等人入主北大方正的十幾年以來,已經通過各種非法手段將數百億元資產收入自己囊中,其中一百多億元至今無法進行財務的合法化處理;李友等人多年來通過制造虛假票據和虛構金融交易背景等手段騙取金融貸款,金額十分巨大;北大方正及其關聯企業實際上已經被李友等人控制,成為了他們的私人企業集團。北大的這位領導在向我們提供了一些調查線索和信息的同時,還善意的提醒我們,所有合作都是李友等人預謀已久、精心設計的騙局,目的是通過各種手段奪取我司的財產以填補他們侵占之后遺留的虧空,小心落入李友等人的圈套,小心我司的合法財產被李友竊取……

領導的提醒和告誡使我司警覺,經初步調查,領導提供線索和信息的真實性更使我司觸目驚心。我司開始回顧整個合作過程中讓我司困惑的一些環節,如,我司在自主排查中發現的股票代持的內幕交易和非法利益輸送問題;李友等人假借為我司融資需要的名義,通過其自己控制的公司,將來源不明的資金經合法形式流轉的問題;李友等人實際控制的公司與國資控股或參股的北大方正及關聯企業間,資金往來規模龐大且名目不清的問題……在與我司的歷次溝通中,李友等人的言辭和身份不斷變換,里面堅稱北大方正及關聯企業是其實際控制,表現為成功私人企業主的氣派,時而又稱北大方正及關聯企業是國有企業,表現為勤勉公職人員的質樸。這些當初我司并不明白意味著什么的事情,漸漸清晰起來,那就是:與我們合作的實質上只是李友等頂著國有企業光環的私人利益集團;李友等人妄圖通過先向我司輸送資金再制造難點使我司無法還款,迫使 我司只能以高額資產低價抵債的方式,侵吞我司資產。我司意識到面臨著巨大危機,開始向北京大學、教育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進行反映,但與此前的反映結果一樣,我們未得到任何回應。并且,李友等蠹蟲和不法分子,還在打著北京大學的旗號,歪曲事實,編造謊言,誤導公眾,阻礙調查,構陷我司,企圖以北京大學的名義將我司的合法財產納入私囊。

三、我們的態度

一直以來,我們始終認為李友等人代表北京大學,代表國有資產的管理者和經營者。北京大學是包括北大方正在內的下屬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北京大學代表國家行使著相關權利,我司與北大方正進行的合作絕對不會陷我司和公眾于不利、不法和不道德。

必須承認我司在與李友等人及北大方正的合作工作中存在著偏差、失誤和錯誤。作為一家新進入金融證券領域的房地產企業,我們無知,我們不專業。我們愿意為我們的無知和不專業承擔所有后果。我們懇請公眾接受我們最真誠的歉意。

在我們公開披露代持事宜之后,李友等人綁架相關方發出了與事實完全背離的公告,并阻礙北京大學對如此重大事件發布任何公開的意見,還到處散布“某某監管機關是我的關系,某某監管機關的領導是我的朋友、他的家人在我這兒上班”等言論,妄圖以此威脅公眾媒體和調查機關,阻止真相大白于天下。我們更不能接受的是,李友等人還對相關人員進行威脅。我司是在國家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經過十幾年辛勤積累發展起來的企業,我們需要對公司全體員工及其家人負責,對公司聲譽負責,更需要對社會公眾負責、對法律的莊嚴負責。我們不允許李友等人肆意踐踏我們的尊嚴、榮譽和利益。

因此,我司鄭重申明我司的態度:

1、懇請有關監管機關和司法機關盡早查明全部事實真相,并向社會公眾披露;

2、我司將積極主動地配合監管及司法機關的調查,并請公眾對我司的全部行為進行監督;

3、我司愿意承擔由于我司的過錯產生的全部法律后果,但我司絕不容許放任李友等人的違法行為。

四、我們的質疑

我們寧愿公眾不要相信我們是無辜的,我們寧愿接受公眾對我們的所有譴責。但是,我們必須要向李友等人、同時也向公眾和有關機關表達我們的質疑

1、北大方正還是北京大學的校辦產業嗎?北大方正究竟是誰掌控?是李友等人嗎?

2、李友等人究竟在北大方正實際控制了多少股權?北大方正所屬六家上市公司及其他企業中空間還有多少李友等人操控的股權代持行為?他們通過這種方式已經和正在向自己和其他不法分子輸送了多少非法利益?

3、李友等人究竟掩蓋了多少違法犯罪事實?他們的犯罪難道從來沒有人或機關懷疑或知曉嗎?是否應該有人對此承擔責任?

4、公眾還能允許李友等人繼續掩蓋那些犯罪事實并繼續犯罪嗎?李友等人還能操控北大方正多久?

5、李友等人已經憑借他們的“高智商”侵吞了巨額國有資產,難道還能夠放任他們繼續挑戰國家法律的威嚴?難道還能夠放任他們繼續利用北京大學的名義榨取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

對于李友等人控制的北大方正而言,我司可能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企業。但我們愿意以我司的數百億資產和全公司千名員工的信譽保證,沒有事實真正決不罷休。

我們深信,憑借我國“依法治國、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理念的強大力量 ,憑借廣大社會公眾的有力監督,憑借北京大學百年名校的隆譽和北京大學嚴謹、求實、勇于擔當的作風,事實必將查明,犯罪分子必將受到懲罰。

我們已經掌握了一些事實。我們還在進行自主調查,所有我們已經掌握和即將掌握的事實,我們都會在適當的時間逐一公布。

請公眾和媒體監督我們的行動。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8日

IT時代網、IT時代周刊編后】對于政泉控股的舉報和質問,北大方正集團今日發布聲明回應稱,方正集團及其高管、方正集團所屬企業及其高管無內幕交易行為、也無個人利益輸送行為;方正集團及其所屬企業無國有資產流失現象。并表示政泉控股的行為已經涉嫌“誣告陷害罪”和“誹謗罪”,將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責任編輯/董蕾】

本文來自網易財經。

來源:IT時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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